你有没有一本能让你翻来覆去读好几遍的书?对我来说,《刀锋》就是其中一本。我甚至收藏了两个不同译本,可见多么喜欢。 ' f d. H: ?3 E) l: k% 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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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本书是毛姆在快70岁时写的,当时他可能都以为这是自己的“最后一作”了(后来他又写了两本经典历史小说)。毛姆早早成名,34岁时就已经名利双收,可以说衣食无忧。他离婚后和男朋友一起到处旅行,观察和体验人生。其实,拉里的故事,某种程度上就是毛姆向往的生活,也是他的“平行世界”。 $ L% V; t4 x; f$ b